海关总署宣布,从2026年4月起,全国将正式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(9610模式)跨关区退货政策。今后,企业可在任意海关口岸办理退货手续,不再需要退回原出口地。该政策自2024年12月起已在20个海关开展试点,截至2026年2月,已累计处理退货38.13万票,货值达0.94亿元。因试点效果良好,现全面推广。退货商品须进入海关指定监管场所,企业需设有独立退货功能区,并与海关系统实现数据对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