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3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,要求网络货运平台建立油价与运价联动调整机制。
凡从事干线运输的平台(包括撮合型和承运型),其运价——如建议价、最低成交价、实际承运交易价等——须根据全国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的平均变化同步调整;
凡从事同城货运的撮合平台,其运价——如起步价、里程费等——则需根据所在城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的变化同步调整。
所有在平台上接单运营的货车,均纳入此次联动调整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