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正式实施新的过境运输规定,全面加强对中国货物陆路中转的监管,以打击虚假原产地和逃税行为。新规明确:中国过境货物仅可通过 4 对指定口岸通行,其他通道一律关闭;货物在越南境内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,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三次合规延期。所有过境货物须提前办理许可手续,禁止或限制类商品不得过境。全程实行原包装、原状态闭环管理,严禁任何形式的加工、分装或换货,违者将面临货物扣留及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