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俄罗斯规定:年营收500万卢布以下的小微商户可免配支付终端
俄罗斯质量中心(Roskachestvo)澄清了商户收款合规要求:年营收超过2000万卢布的企业必须配备非现金支付终端,而年营收低于500万卢布的单店小微企业可依法仅收取现金。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,所有卖家均须依据第54-FZ号联邦法律开具电子财政收据;若支付终端出现故障,建议改用二维码支付。这一规定明确了小微商户的合法收款范围,直接影响线下零售及个体户的运营策略,也对跨境卖家的本地化经营具有指导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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