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财产分割与继承安排,莫云女士共获得6.96亿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16.18%;邵某某继承2.32亿股,占5.39%。两人构成一致行动人,合计持股比例为21.58%。由于莫云女士是邵某某的法定监护人,邵某某所持股份的表决权由莫云女士代为行使,因此莫云女士实际拥有公司9.28亿股的表决权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.58%,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。
本次权益变动后,大北农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莫云女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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