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税务部门近日澄清:电商平台的交易记录不能直接替代法定电子发票。尽管平台数据可用于订单管理和对账,但只有电子发票才是确认交易、保障权益及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凭证。因此,各类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,仍须按规定逐笔开具电子发票。
针对小卖家反映的操作成本过高问题,税务部门表示正在研究更便捷的解决方案,例如通过收银机、POS 系统或销售软件自动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发票。此外,政策明确:取消或退货的订单无需开票,仅需对实际完成的交易开具发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