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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税务局:平台交易数据不能替代电子发票 未来将推动数据辅助纳税申报
越南税务总局副局长Mai Son近日明确,电商平台交易数据仅用于订单管理、支付对账,不可替代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,后者才是确认交易事实、履行会计税务义务及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核心凭证;税务部门承认现行开票流程对中小卖家负担较重,未来将推动平台交易数据用于收入核定与纳税申报辅助,并研究通过POS机或销售软件自动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发票,简化合规操作,同时明确取消或退货订单无需开票,仅在交易成功时开具。这一表态既厘清了"数据流"与"票流"的边界,也释放出越南税务数字化改革信号——在强化征管的同时,试图用技术手段降低数百万中小电商的合规门槛,跨境卖家在越布局时需把"平台后台数据≠完税凭证"刻进财务流程,避免用订单截图替代发票埋下稽查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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