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文件设定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:到2028年,初步建成管理体系并实现风险的有效管控;到2030年,管控体系全面落地,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在具体措施上,重点区内将严格限制新增可能污染地下水的项目,并建立针对高风险污染源和饮用水源的优先防控名单。同时,配套建设监测网络,且设施设计需采用可视化方案,以降低隐蔽渗漏带来的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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